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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管理_220519_
总行相关部门在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中应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并运用审计成果改进本条线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发布于 2021-03-12 23: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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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2073248
2023-03-12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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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
2
审计调阅资料提交时间不定。
3
整改报告报送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
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沟通访谈至少2人在场。
5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不合规问题、风险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纠正和改进,并对违规问题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过程。
6
总行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审计整改实际情况和分类标准真实、准确对审计整改状态和审计整改期限进行分类。
7
审计部门应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和问责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组织审计回访和现场督导,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对审计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效果差的,适时提出警告。
8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移交审计部追究责任。
9
总行审计部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负责整改的监督责任。
10
审计部门应按照相关审计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和问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绩效考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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