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主要责任有:(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情况;(3)组织开展 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 督促落实 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发布于 2021-03-27 09:55:56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