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因盗窃被某公/安分局处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因钱某一家系外来人口,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所以将对其的罚款当场收缴,某派出所办案民/警出具了由派出所统一印制的罚款证明。钱某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同时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经公/安机关同意后交纳了保证金并由其妻子作为担保人。后上级公/安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钱某的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后,其妻子曾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返还保证金,但公/安机关以对钱某的处罚没有错误为由拒绝退还。本案中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 )

发布于 2021-02-15 16:19:26
【多选题】
A 当场收缴罚款没有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B 公/安机关不及时退还保证金
C 保证金和担保人不能同时适用
D 钱某的妻子不符合作为担保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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