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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55号),售电市场交易中,根据2020年同期用电量测算,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售电市场的交易总电量不超过20%。
发布于 2021-02-26 19: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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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豪、
2023-02-2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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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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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55号),2021年,省内发电企业即可参加普通直接交易,也可以参加售电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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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55号),2021年,省内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增量配网企业,不可以代表其供电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参与普通直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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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55号),普通直接交易中,各设区市的第一类用户的直接交易电量,不超过本市一类和二类用户上一年度总电量的60%。
5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55号),直接交易期间,如国家调整我省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上网基准价的,本次交易电价不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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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3.0分)动态矫形器的功能()
7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1〕55号),2021年售电市场交易的合同期限自2021年3月1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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