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A 客户应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有异议纸币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卡或存折、取款凭证等),向柜员机所在网点(在行式)或柜员机管理网点(离行式)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书》,提出冠字号码查询申请,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
B 柜员机所在网点(在行式)或柜员机管理网点离行式)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提前告知客户,对于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备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当面告知客户补齐相关资料,不得无故拒绝受理查询申请。
C 依据查询结果判定为付款行付出的现金,如果属于假币的,付款行应收回并全额赔付;如果数据真币的,完整券由付款行全额退还客户,残损券由付款行按照相关标准予以兑换;
D 如果假币已被其他金融机构收缴或公an机关没收的,付款应取得客户持有的《假币收缴凭证》或《假币没收收据》后予以赔付。查询结果为空号的假币,根据《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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