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借支金额显著超过借支人所办事项所需金额()元及以上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有权签字人报告,对未报告的给予通报批评;已报告但有权签字人坚持借支的,给予有权签字人通报批评。

发布于 2021-02-10 00:04:57
【填空题】

查看更多

关注者
0
被浏览
90
  • 体验AI问答!更聪明、超智能!
  • 一款基于GPT的超级AI助手,可以对话、创作、写文案!
1 个回答

撰写答案

请登录后再发布答案,点击登录

发布
问题

手机
浏览

扫码手机浏览

分享
好友

在线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