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褒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A)

发布于 2021-02-04 22:21:18
【单选题】
A 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
B 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
C 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
D 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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